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级读后感
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,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,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!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?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级读后感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级读后感1
“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”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这句话使我懂得了要多读书,这样写起文章来就如行云流水了。我觉得不光要博览群书,还要读好书。前段时间,我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乔治?塞尔登的曾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小说——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,让我心里一直有股暖暖的感动,脑海中留下了许多思考,让我久久陶醉其中,不能忘怀。
这本书的主要讲的是: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,它因贪吃跳进野餐篮,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。在这里它得到了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,还受到一只亨利猫和一只塔克鼠的帮助,它们成了好朋友。柴斯特最会拉小提琴,而且演奏的非常好听,成了著名的演奏家,可是在成名后,柴斯特却想回到以前乡下过自己快乐自由的生活,所以,就在夜晚时,它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。
书里描写的几个主人公,我都非常喜欢,如调皮善良的塔克鼠,忠诚、憨厚的亨利猫。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蟋蟀柴斯特,因为它非常厉害,能拉出美妙的乐曲,连意大利民谣都能演奏出来!它不但在拉琴方面技艺高超,还勇于担当!有一次,柴斯特因为梦游吃掉了一张二美元的纸币,这在白利尼夫妇以及玛利欧家中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,柴斯特为了还债,就与塔克商量,塔克想出了许多馊主意:1。逃到加利福尼亚州去。2。把剩下的一半也吃了,毁尸灭迹。3。嫁祸给打扫车站的清洁工,把半张钱放在他的洗手间里就有他的偷钱证据了。4。把所有的东西弄乱,别人就以为小偷来过。可是柴斯特都不同意,它不想把责任推脱给别人。最后,被玛利欧妈妈一顿痛骂。但在我眼中,他是一只敢作敢当的小蟋蟀,勇于承认、面对自己的错误!也正是他的种种这些优秀的品质,才赢得好朋友之间真诚的、令人感动的友谊。
读完了这本书,掩卷深思,我深深被蟋蟀、老鼠和猫之间的友谊感动了!书中的它们,遇到困难时,互相帮助,团结一致,共同想办法战胜困难!尤其看到柴斯特在功成名就之时,毅然放弃名利决定返回家乡,让我突然明白:如果一个人不追求快乐,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,那会有什么意义呢?
总之,这本书带给我许多快乐,许多感动,许多思考…… 它将永远是我的最爱!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级读后感2
在苍茫无边的书海中,总能找到一本能向你源源不断地灌输知识的书本;篇篇文章中,必然能找到打开书中黄金屋的钥匙,鉴赏颜如玉的伯乐。今天我要介绍的,就是这样一本能贯彻友爱与真实的情感,理解与温情的快乐的书——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。
这本温暖人心的书讲的是:一只普通的,名叫柴斯特的蟋蟀,因为贪吃,跳进了一个野餐篮,结果被人们从康涅狄格州的郊外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,并被一个热心肠的,家境十分复杂的小男孩收留。柴斯特刚来到纽约,就跟一只有着慈悲心肠的猫和一只多愁善感的老鼠成为了好朋友。那时它对陌生的地方还不太熟悉,经常闯祸。先是因为四处乱窜,半夜吃掉了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两块血汗钱;后来又邀请猫和老鼠在主人家的报摊里开聚会,把主人家弄得一团糟,还引发了火灾。主人的妈妈气愤之极,决定要赶走它。但是,她发现这只蟋蟀能演奏整段整段的,受人们青睐的歌曲,于是才准备让它留下来,并且为它开演奏会。主人请了一位音乐家,来为柴斯特做宣传,拉拢听众。演奏会举行的非常成功。一时间,柴斯特在纽约声名大噪,也为主人一家带来了滚滚财源。但这时,柴斯特却决定回到乡下去,过那种普通蟋蟀的自由生活。最后,在猫和老鼠的帮助下,它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乡下,过上了那休闲自在的生活。
读完这本书后,我确确实实地被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,这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感动了,之间的真挚友情是人类无法比拟的。但同时我也有一个疑问,为什么这只蟋蟀好不容易才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,好不容易才在这个城市站稳了脚跟,但它还要放弃自己的事业回到乡下去做一只普通的蟋蟀呢?实在是无可厚非,实在是异想天开!但其实,答案很简单:自由。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,它就应该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,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,那这样还有什么意义呢?这是一些觉得出名很快乐的人所预料不到的。
在我们现实生活中,也会出现这样的人。有的人放弃高高在上的职位,只求一味轻松,甚至还出门远行,像挣脱牢笼的鸟儿,自由自在。其实,这也理所当然,毕竟,这是由自己决定的,只要能过得自由、幸福、富足,就行了。做一个不受拘束、性格奔放的人,何乐而不为?
自由的快乐和受拘束的快乐,孰乐?这都要由各人自己的决定。
总而言之,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,都会永远记住这只时代广场的蟋蟀,记住它嘹亮无比而韵味无穷的鸣叫,也会永远记住这本充满友爱与温情的呕心沥血之作。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级读后感3
名气与自由,哪个更重要?
有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,一次因为贪吃而蹦进了一个野餐篮,被带到了离故乡康涅狄格州无比遥远的地方,至少对它而言是无比遥远的纽约。
在这个高楼林立,人情淡漠的`钢铁森林里,初来乍到的柴斯特却遇到了两个知心好友,老鼠塔克与猫咪亨利,以及一个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。柴斯特在开始的那段时间里可以说是霉运连连,先是在睡梦中啃坏了一张在当时很值钱的两元纸币,又在宴会时不小心将玛利欧家的报摊烧了。但大家却发现它拥有无穷的音乐天赋,它可以演奏出人类的乐曲!于是一夜之间,它出名了。潮水一般的人们来到时代广场地铁站旁的报摊,聆听它演奏的《重归苏莲托》、《阿依达》和莫扎特小夜曲等。然而,出名后它却感觉不到开心,它无法完全自由的歌唱,无法忍受几百双眼睛盯着它看,并不时有人想来摸摸它,给它点食物的日子。于是,它决定回家,回到康涅格州乡下去,自由地尽情地欢唱。最终,在朋友们的帮助下,它回到了家。
此时,它正站在事业的巅峰,它却做出归隐的决定,这是为什么?
是因为,在柴斯特的心中,一直有着对自由的渴望,而不是被束缚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里,每天为出名而努力。因此,它选择了放弃,放弃自己的名气,回到家乡,虽无荣耀,却有自由。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: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,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?这或许就是这部小说想告诉我们的道理。
然而,若是在现在,给你一次机会,你会红得发紫,你会发财,你正在事业的顶端,你会选择归隐吗?
我相信绝大部分的人会说:不。乡间固然好,风光秀丽,空气清新。但是有钱赚吗?有别墅吗?有豪车吗?有媒体采访吗?有大批粉丝围着你吗?自由什么的,能当饭吃吗?快乐,既没钱又没名气怎么快乐?有才华却施展不了,与锦衣夜行有何区别?诸葛亮学富五车,才高八斗,若不出山,也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农夫吗?
面对种种悖论,该如何选择?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写于1961年,它表现了工业时代一种返璞归真的价值理想。在这个拜金主义的时代,自由几乎已销声匿迹了。然而,快乐是能让你放下一切的。金钱与名气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快乐,只有自由,也就是做自己喜欢、想做的事才能让人感受到快乐。既然做一件事无法给你快乐,那还做它干嘛?
名气与自由之间,我选择自由。